7月23日上午,李某等5人涉嫌輪奸案的庭前會議在北京市海淀區(qū)人民法院繼續(xù)舉行。在22日庭前會議后,李家聘請的法律顧問蘭和律師在發(fā)布首條微博,將問題焦點放在“有關(guān)人員涉嫌組織賣淫和敲詐勒索”上,這與該案另一嫌疑人的辯護律師李在珂此前給李某母親出的“用案中案翻案”主意一脈相承。(見2013年7月23日《法制日報》)
李某等人涉嫌制造的輪奸案大致案情是:今年2月17日晚,李某等人將2名女孩帶進一家酒吧包間喝酒,其中1名女孩喝多先退場,女孩楊某喝得不省人事,被李某等帶至一賓館內(nèi)輪奸。第二天,精神恐慌、身上有傷的楊某到酒吧查詢李某等人信息,19日楊某向海淀分局報警,20日警方將涉案人員李某等5人抓獲并以涉嫌強奸罪刑事拘留。
今年6月25日,李某的首任代理律師薛振源因“壓力過大”請辭,知情人透露的原因是,李某母親要求他寫一公告,聲明李某未參與強奸,薛因無法滿足這一要求無奈請辭。之后,接手李某等5人涉嫌強奸案的新代理律師陳樞和王冉則出手不凡。剛一接手,就對外宣布為李某等人做“無罪辯護”。7月10日則發(fā)表聲明,質(zhì)疑警方和媒體涉嫌侵犯李某隱私權(quán),為李某等人輪奸行為辯解,并提出要保未成年人和老藝術(shù)家,等等。在22日的庭前會議上,“強烈提醒”法庭“對有關(guān)人員涉嫌組織賣淫和敲詐勒索”的犯罪事實進行調(diào)查。李某則按照律師的主意,在庭前會議上承認自己的行為屬于嫖fuzhuangqiye.net.cn